依健保局函釋,110年度薪資所得除以16個月後,會和投保薪資對比,若低報者將列為查核對象。為鼓勵被保險人主動申報薪資,請於112年三月底前主動申報實際薪資,且調整後投保薪資不低於上述計算之110年平均所得者,健保局將排除在112年的查核名單之外。
詳情請見下列公文函示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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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健保局函釋,110年度薪資所得除以16個月後,會和投保薪資對比,若低報者將列為查核對象。為鼓勵被保險人主動申報薪資,請於112年三月底前主動申報實際薪資,且調整後投保薪資不低於上述計算之110年平均所得者,健保局將排除在112年的查核名單之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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